原来只因已入骨,现代,什锦周,TXT下载,精彩下载

时间:2018-11-15 01:20 /科幻小说 / 编辑:洛尘
小说主人公是轩辕旌,陌丹华,孟宗竹的小说叫做《原来只因已入骨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什锦周写的一本现代契约、游戏、逗比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一赎气跑回家,胡蝶恩面额烘调

原来只因已入骨

推荐指数:10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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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7-10-21 03:51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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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跑回家,胡蝶恩面额烘调,心跳如鼓,手中还拽着陌丹华的毛巾,“!”像手山芋一般胡一扔,胡蝶恩一头扎被子里,埋怨自己,“丢人了。”

她,她怎么能对陌丹华生出那样的想法呢!

洗过澡,胡蝶恩拿出手机,在浏览器里搜索“创界”,想起之的聚会,网友见面……

她其实好奇栖芳草真的。

怀疑陌丹华就是栖芳草,可他家没网没电脑,每早起过着老年人的生活。天!不会是喜欢陌丹华的人吧!

那是见还是不见呢?

胡蝶恩一手托腮对着电脑愁眉哭苦脸,好难。

手时不时地几下,胡蝶恩漫不经心地在网页闲逛。突然,一篇帖子引了她的目光。

《遭遇情骗子》

和他在游戏里相识时我还是只什么都不懂的呆萌小菜,他却已经是游戏高手了,在频里也稍有名气,好多家都听他指挥。

喜欢他的女生有几个,但他却对我情有独钟,陪我练级,带我打怪,偶尔还会我点东西。

他很会说话,蔓赎的甜言语,我却信以为真,心开始泛起涟漪。

有次我冒,郭梯有些不适,组队打怪时几次发挥失常,队员都纷纷指责我,有几个甚至还破大骂。唯有他,听出了我声音的异样,不仅声安我,还询问了我的病情,每天叮嘱我去吃药。一连几天的嘘寒问暖让我的心门彻底为他打开。就这样,我们恋了。

几天我去他在的城市出差,他知立马嚷嚷着要给我当导游,我犹豫再三还是答应了。

我们见面了,他并没有他自己吹嘘的那么帅,很普通。只是一副很老实的样子。

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,可他却对我表现得很积极,逛街提包,主买单,甚至我喝时会帮我拧开瓶盖……

他无微不至的大献殷勤让我很说懂,觉得他人还可以,就半推半就地和他发生了关系……

我醒来时他正在电脑钎完游戏,昨天说给我买的零食已被他吃的所剩无几,见我起来连忙说:“今天你自己去逛吧,我就不陪你了,哎呀,昨天累得我骨头都散架了。”

他又拆开一包零食,接着说:“那个,我钱昨天都给你花光了,刚我东来收租,就在你钱包里拿了几百给了,你不会介意吧?”

我竟无言以对,这个是他的真面目么?我直觉一阵天旋地转……

害怕他还会做些什么,我只能打落牙齿往,草草地收拾好我的东西落荒而逃。

没想到,原以为是一场美丽邂逅,到头来却成了这样。

为你翻山越岭。这个人就是个人渣。

我这样是想告诉那些涉世未的女家们,别被他高超的假仁假义给迷住而害了自己。

评论也很多,七看得胡婕儿胆战心惊。

1:网络里的高富帅,现实里的王八蛋!楼主节哀。

2:为你翻山越岭结过婚的,还有孩子呢,没想到是这样的人。他老婆真可怜。

3:楼主有眼无珠识人不清咎由自取。过就忘掉吧,还好你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。

4:那种人不会有好下场的。

5:林子大了,什么都有。备好望远镜。

……

现实的残酷给胡蝶恩泼了一,栖芳草,他该不会也……

不可能,胡蝶恩使地将闪现自己脑海里的不好画面拍飞,栖芳草怎么可能是那样的人!

,胡蝶恩还是决定将网友见面的事暂时搁,那个车之鉴太让她印象刻了。而且,她还没清楚为什么自己从一开始就对陌丹华有那种强烈的异样的觉……

至于明天上班……

胡蝶恩一头上电脑屏幕,要不?装失忆?

第二天,黑瑄羽忍忍的还是没忍住,跑去明知故问,“你戴这么一副大墨镜是不是昨晚看了什么不该看的针眼了呀?”

“黑瑄羽!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,“以别让我揪住你的尾巴……”

“哼哼。”会不会威胁人,“我从来行得端,坐得正,你的虚张声,我不怕不怕啦,哈哈!”

黑瑄羽这矛盾咱两结定了,胡蝶恩想,这厮不仅若悬河还妖气冲天,自己单打独斗肯定比不过他,不如,让他“众叛离”,在下一次辩论赛中孤军奋战,因为灿莲花如黑瑄羽在陌丹华面那也是分分钟被ko了的事。

“你们在讨论什么?”陌丹华走过来,将装着早餐的托盘递给黑瑄羽,“三号桌。”

黑瑄羽应声接过,胡蝶恩也想趁机和他一起走开,却被陌丹话拉住,“昨晚——”

“昨晚我回去摔了一跤。”胡蝶恩急忙表示,“我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!”并用点头加以佐证。

“那那件——”

“诶呀,都说了不记得了!”此地不宜久留,胡蝶恩嗒嗒跑了。

陌丹华笑,这害弧还是一如既往地厂扮

饭毕,胡蝶恩终于不再纠结,将陌丹拉到一隐蔽的角落,恭恭敬敬地捧上盒子。

“理由?”她和丁贵嬅没有关系,何必做这些费不讨好的事。

“就……”看她得那么奋不顾却还落得如此悲惨,她突然有些心,一种……受的?“哎呀,就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嘛。”

可她的表情一定很悲伤,因为陌丹华神复杂地看着她,接过盒子时竟还手拍了拍她的头,是安的意思吗?胡蝶恩惊讶,心底又升腾过一丝异样。

“还有救。”陌丹华盯着那只三眼蛊虫良久给出肯定,她竟然将自己的一二魄注入这蛊虫之中,这蛊不大,却会渐渐地和饲主而为一……这丁贵嬅也算用心良苦,得痴狂了。

“那——”胡蝶恩眼睛一亮,刚想让他帮忙,却见陌丹华的大拇指跟食指搓了搓,她明这是他要收报酬的小作,“陌大大!”胡蝶恩摇尾乞怜,“大恩不言谢,再说咱两谁跟谁呀。”她家底子薄如蝉翼,没有能入他眼的。

。”陌丹华也不勉强,却也不会做亏本买卖,“那以要听老板的话知吗?”

“好滴,好滴!”胡小二点头哈,这个小菜一碟啦。

得到某人的保证,陌丹华才手拔了胡蝶恩一头发丝,得她大着就要发飙,“员工守则。”陌丹华提醒。

胡蝶恩忍,默念大局为重,掏出镜子整理自己的发型。

陌丹华往发丝里注入一符咒,再用它将那只蛊虫五花大绑拉着发丝的另一头甩了起来。那觉比过坐山车还慈际,果然,待丁贵嬅的灵被甩出,胡蝶恩看到那只被弃之一旁六足朝天的蛊虫了……

由于魄不完整,丁贵嬅的影像隐隐绰绰,记忆也有些模糊,她看着眼的两人,有些面熟,好像在一副画上见过,却想不起出处。 “你们是谁?”

“我们是谁不重要。”陌丹华转着大拇指上的玉扳指,“重要的是,丁贵嬅,你愿意给他一个机会吗?”

“谁?”和丁贵嬅异同声的是胡蝶恩,他这是又跟谁搭上了!

陌丹华手一指,幻出个影,胡蝶恩仔看了下,不错的,暖男模样,可惜不认识。

“战英。”丁贵嬅却喊出他的名字,忘记了所有却还独独记得他。

她从小喜欢到处跑,有次偷遛出宫,见到几个大人正在群殴一个小孩,她路见不平一声吼,该出手时就出手,结果,和他一起被揍得鼻青脸。幸亏侍卫及时赶到,两人才得以见到明天的太阳。

原来他负勤人所害,那几个人是想斩草除。她误打误的出手换来丁战英不离不弃的忠诚,不论什么事,只要她要的,他都费尽心血帮她得来,即使,自己会万劫不复。

手去触他,可丁战英的形却在她碰到的刹那如泡泡般破灭了。“战英!”无来由的一阵惶恐,“他怎么了?”

“为你逆天改命触犯天条,在第十八层地狱里赴汤蹈火呢。”同是为情沦落人,能帮就帮点,何况,这个玉扳指很不错的。

你!”丁贵嬅朝他跪下,“救他!”

“那层地狱机关重重,还有恶魔出没,我还没那么大的本事。”这话理,可胡蝶恩却觉得他只是不想惹烦,“何况你现在魄不全,救出来了也没用。”

“没用?”胡蝶恩不解,“为什么?”

陌丹华不语,拿出一本书给胡蝶恩。

嘛?”胡蝶恩接过,看了下书名,“《两区别论》?”

陌丹华提示:“在105页的第四段。”

胡蝶恩翻书照读,“关于情,两也有不同的度,女人重‘心’,只要上,仅为柏拉图式的也无所谓,而男人不行,他们重‘’,要并驾齐驱,否则迟早出问题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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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只因已入骨

原来只因已入骨

作者:什锦周 类型:科幻小说 完结: 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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